河南上演担保业“集体盛宴”

发布时间:2010-08-25 17:25


   “月息4%—5%,年收益60%”、“站在街头散发宣传单的年轻大学生月收入6万元”、“两个月赚了一辆凯美瑞”、“七旬夫妇用退休金积累投资,两年间购买了豪华别墅”……

  高息诱饵下,投资担保业的一场“集体盛宴”目前正在河南狂热上演。

  3月中旬,河南发生“诚泰事件”。据报道,诚泰担保公司“蒸发”资金约1.2亿元,涉及400余名投资者。早在2009年年末,河南金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也发生过类似事件,其原因为“不仅违规经营,私自吸收公众存款,还涉嫌非法经营,大量投资客户的投资资金无法得到偿还”。

  “经营管理不善”是对“诚泰事件”的一个官方说法。而此次在河南全省1640家担保公司整顿中,“1069家基本符合规定”。看来,两起事件并没有影响社会各类游资对河南担保业的热情,相反,各种公司、大量热钱仍疯狂进入。

  “集体盛宴”能否持续?这1069家公司将会把河南担保业带向何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于日前赴河南进行了调查。

  杂牌军VS正规军

  “现在是行业整顿的非常时期,政府有规定,不得随意接受媒体采访。如果你真想投资理财的话,我倒可以给你一些建议。”4月21日上午,在位于河南郑州市的河南邦成投资担保公司四楼接待大厅,公司市场部李先生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我们对客户的服务是一对一、不摸钱、透明操作;公司只是连接投融资双方的桥梁,从中收取几个点的担保费。目前的利息是1分(1%),详细可咨询客户经理。”

  “这些人都是来理财的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指着大厅里的人群问李先生,“不是,理财需要提前预约,他们是在咨询融资业务。你再看那两位,他们的穿着和我们不同,是公证人员,不是我们公司的人员。”李先生说,“投资、融资的业务都需要经过他们强制公证”。

  同为投资理财业务,4月22日上午,本报记者来到位于郑州市花园路国贸中心的某担保公司,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在记者以投资者身份和客户经理张女士交流的过程中,她举例说10万元投入3个月的话,利息为2分(2%),“先签合同,然后刷卡……每月先把1分的利息打到你的卡号上,签合同的时候再按1分的利息写上。”

  记者在留意公司证件时,张女士坦言,“公司不仅证件齐全,这栋大楼的好几层都是我们公司老板买过来的。”不过,本报记者注意到,尽管该公司的利息比邦成投资高出一倍,但总体人气要逊色很多,也未见有公证人员。

  此外,在融资担保业务上,上述两家公司也存在差异。4月23日下午,本报记者以客户的身份致电河南邦成投资担保公司客户经理刘先生,称自己所在的医药公司需要融资100万该如何办理手续。刘称如果老板有房产的话,最高可贷房产评估价格的100%,融资期限为6个月和12个月,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没房产证手续要复杂些,融资期限最多9个月。收费方面,刘先生介绍说,有房产抵押总费用下来是1分4(1.4%),包括评估费、抵押费、利息、担保费等。无房产总费用在1分89左右。

  “同期的银行费用是:国有商行7厘,社会行9厘,但银行贷款有额度,没有钱”。刘先生说。

  据介绍,该公司通过上述等多种方式已实现了“民间借贷担保融资”、“民间借贷担保投资”、“中小企业主综合授信融资担保”,形成了其在全国金融界的“邦成模式”。

  同样是融资担保业务,张女士的公司则表现迥异。她的同事焦先生在电话中告诉本报记者,“有抵押物贷款的话,看实际情况,我们的总费用在3分左右(3%);无抵押物的话,总费用在3分5左右”,“总的来说,跟固定资产有关,风险越大利息越高”。

  据了解,像张女士所在的“高息”担保公司在河南数量庞大,且下游融资担保客户模糊。

  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如果投融资者单从证照上无法辨别真假的话,可以登录工商部门和郑州市中小企业局的网站核对“备案证”。

  而从业人员从新生(化名)告诉本报记者,仅靠辨别真假是不够的,“我接触的很多担保公司都有证照,但是办理业务时,并没有公证人。这类公司是真还是假呢?在投融资方面只有采取强行公证的公司才真正让人放心,我们叫‘正规军’,否则都是‘杂牌军’?”

  集团公司甘当“杂牌军”,乱象加速

  作为职业从业人员,从新生不仅有着证券市场背景,而且对河南的投资担保业了如知掌。他告诉本报记者已把业务从“正规军”公司转为“杂牌军”公司了。那么,其中隐藏了哪些“秘密”呢?

  4月22日上午,按预约时间,从新生开车在郑州某十字路口接本报记者上车。随后一起来到了位于郑州市花园路29层的国贸中心大厦。

  “这是我的一位朋友,过来看看”。从新生指着本报记者向某投资担保公司的业务经理赵女士介绍说,简单客套后,赵经理递给了本报记者一本宣传册。

  “我们是一家集团公司,老板是省人大代表,担保公司只是10家子公司中的一个”。赵经理告诉本报记者,“我现在不仅是业内人,也是理财者,在这家公司已放了几十万元,目前还在寻找下一个(理财)目标。公司年筹资1个多亿”。

  不过,本报记者发现,这家固定资产达20多亿元的集团公司,在其投融资业务办理中,也没有公证人对具体的业务进行公证。

  那么,业务经理赵女士的担保公司“年筹资1个多亿”的资金都流向了哪里呢?在她笑而不答的同时,从新生向本报记者坦言,“很多的担保公司股东同时也是集团公司的老板,通过担保公司筹钱,投资自己的项目,他们也不例外”。

  本报记者注意到,该企业集团有“能源项目,生态林业、生态农业开发,酒店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等”。

  “由于银行授信的门槛和成本较高,一些集团公司资金缺口很大,所以大都成立了担保公司。然后采取擦边球、游走在政策、法律边缘等方式,把违法变为违规。”业内人士陈女士告诉本报记者,“像这家集团公司就是个典型,通过旗下的担保公司年筹资1个多亿,放高年息一年才几百万元,而他们圈来的项目可短平快地出手,从中赚得更多”。

  陈女士说,“一些担保公司为了赚取更多利润,往往把向社会吸收来的资金,直接高利放款给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或个人资金需求者”。

  此外,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河南的上市公司也纷纷进入担保行业“跑马圈地”,成为其吸金的另一个工具。

  早在2002年10月,思达高科、神火股份宣布,各出资4500万元和2000万元,参与发起设立河南省中小企业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0月,宇通客车就公告称,公司拟出资2000万元联合共同设立担保公司。“此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的担保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担保公司”。

  今年3月16日,雏鹰农牧发布公告称,拟投资设立担保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为雏鹰农牧全资子公司。

  “上市公司、企业集团在担保业‘跑马圈地’带来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加速了行业乱象”。中原工学院教授陶建格对本报记者说,其本质是在抢金融业“牌照资源”。

  催生职业人,现“联合理财”热

  行业的“火爆”使得整个河南市场近乎“疯狂”,同时也催生出诸多职业人。

  “这栋楼上至少有40家与担保有关的公司,今天我只带你去两家,我要逐步把钱转移到这家能给3分2(利息)的公司来,但也不能转得太多”。从新生说,“其实这家公司的正常利息只有1分8,但是我却跟他们谈到了3分2,你知道我是怎么玩的吗?”

  “我加了很多的QQ群,群里的朋友们很多都是以此为职业,且信息灵通,很多都比我玩的大”。他说,“我依次又创建了QQ群,吸引了一些理财者。有了小团体后才有跟担保公司讨价还价的权利,同时还可拿他们的项目。”

  还是在郑州国贸中心的那家担保公司办公室,从新生询问业务经理赵女士,“看看我名下有多少户了?”“7户”。赵女士翻开本查阅后说。从新生告诉本报记者,这说明他已积累了7个小户资金,准备和该公司签下一个大协议,可享受3分2的利息。

  “好的,我再刷21万元,她(随行的王女士)刷5万元”。说话间,本报记者注意到,从新生输下密码,拿着打印条到财务室换收据条,整个过程也就是3分钟。

  “我们这叫短存,期间计息只能按1分8算,等各位都凑齐了金额,3天后以我的名义跟公司签个大协议,然后再跟他们签各分协议,这样整个交易就完成了”。

  “这就是联合理财。这种方式现在业内正热正流行,没准哪天变化了”。赵经理对本报记者说,公司还有其他的项目可做。“现在项目都很火,前几天我们来了一个几百万元的项目,一个上午就匹配完客户了。”赵经理说,“在我们这里做理财的客户资金上百万元的有不少,而且协议中都规定担保公司有代偿职责,风险非常小”。

  在她看来,项目的利润还要高。“我来公司后,接触到的一对七旬退休夫妇,他们用积累的退休金理财,两年间就在新区买了套豪华别墅。”她说。

  很多情况下,某个融资者的金额较大,需要若干个理财户共同来完成,这就叫联合担保理财。赵经理介绍,具体形式为多位出资人为一个项目借款,由担保公司出具联合理财协议书和担保函,然后将房产或其他抵押物,抵押到担保公司或其中一个联合出资人名下。

  合法性之辨

  担保公司为什么敢于面向民间吸筹,并且会采用远高于银行同期4倍甚至更高利率的高息来收放资金?

  “高息太诱人了”。从新生说,“我这辆车(凯美越)就是两个月时间赚的。这都是年前搞短拆时的事了,短拆利息高,平时(投资业务)利息要低得多”。

  “我最担心的是没有公证,但他们(杂牌军)也不可能获批。”从新生心知肚明但也心存侥幸,“我调查了郑州100多家担保公司,总体感觉95%以上都不规范,98%不符合《担保法》,特别混乱。比如,担保法规定担保公司不许吃利息差,只能挣手续费,但实际上不是那回事,很多(担保)公司都有企业,弄来的钱都自己用了;还有放款人见不到贷款人等等”。

  对于逐利与规避风险,从新生很有经验。“我早期把钱都放在我老婆的‘正规军’公司里,但1分5的利息太少,因为比银行高,后来我让老家的亲戚朋友都把钱放在她那儿。我把自己的钱都抽出来后,又把自家房产拿去贷款、加上外借共凑了200多万元,然后,我再把这些钱分散到各个‘杂牌军’公司,一共放了22家(担保)公司,利息在2分—3分2不等”。从新生说,“合同的签约利息是每月一分或一分五,剩余每月一分、二分多钱的利息直接打到账户上,这样可以规避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

  而记者提出对“杂牌军”担保公司的违法、违规经营可随时带来诸多风险的看法时,从新生只是微微一笑。“这些我早就研究过,不用怕,我放款的这22家公司,很多都是集团公司,下面有很多的子公司、企业;还有的公司办公楼都是自己的,老板(股东)至少都是资产几千万的,他们都敢赌,我一家赌个10万元害怕什么,不可能都赔,所以陪着他们赌”。

  “下一个‘诚泰’就在这些‘杂牌军’里,你想想看,每年30%—40%的融资成本,再加上担保费,这么高的融资成本,什么样的行业能承受得起?”一知情人对本报记者说,诚泰担保和金邦担保的共同点是用高利息做诱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业内人士则对本报记者表示,“联合理财协议”也就是多位借款人和用款单位只签署一份协议,操作上,一对一是允许的,若一对多就成为非法集资。

  对此,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相关人士则认为,担保公司的“合法”或“违法”关键是要怎么看,站在什么角度,如何去认识?

  监管失效?

  其实,整治行动早就开始了。

  2010年3月8日,银监会携手七部委联合发布《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经营范围做了规定,并明确要求融资性担保公司要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经营原则,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审慎经营模式,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

  而河南省为了集中精力做好担保行业的整顿工作,河南省工信厅中小企业服务局宣布从2010年12月1日起,全省暂停担保机构的设立、变更和备案工作。

  某担保公司负责人王先生向本报记者透露,自今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主管部门将对已经具备担保机构备案证的264家担保机构进行筛选检查,合格的担保机构将其担保机构备案证更换为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则不予更换。

  检查主要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看是否存在虚假注册,二是看是否存在抽逃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王介绍说,“不合格的担保机构,没有办法拿到这个经营许可证,那么工商部门也将不再对他们进行年检,工商营业执照将被吊销。”

  也就是说,今年5月31日之后,是否具备国家工信部制作的经营许可证将是判断担保机构是否正规合格的一个明确标准。

  对此,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并不看好,“因为不能解决根子上的问题”。

  “在公司注册资金门槛上把关很严,但在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上的要求却没那么严格。”一位参与验收的相关人士曾对外界透漏。

  “对于行业存在的这些问题,扰乱的不仅仅是市场,更重的是破坏了规则”。陶建格对本报记者说,“这些行为同时也是对政府监管部门的挑衅和宣战,但归根结底还是政府的问题”。

  首先是政府部门监管缺位。“由于担保行业与金融、银行、投资、中小企业等诸多环节相关,所以在监管层面上,容易形成监管上的集体缺位”。陶建格认为,“谁都能管,谁都不管”的情况放任了担保市场不良行为的发生。

  其次是起点低,开口太容易。“有钱就敢做担保、有钱就能做担保,圈外资本玩家随意进入市场兴风作浪,而政府部门欲控不能,如何保证没有利益链或权力寻租的产生又是一大问题”。陶建格说。

  4月8日,河南中小企业服务局局长王永连告诉本报记者,目前河南担保行业正在整顿中,原先审批流程是按照公司程序,现在需要行政许可审批。同时,他表示“诚泰担保”事件只是管理中存在问题。

  “(河南)担保业确实出现了一些问题,目前是在内部调研,摸情况”。4月23日,河南省金融办综合办公室一不愿具名的先生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

  法制亟须完善

  “截至去年年底,河南共有担保公司1640家,其中含253家分支机构(未登记),他们的总注册资本是542亿元,从业人员3.5万人,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750亿元;这次整改后有1069家基本符合规定。”4月25日上午,河南民营经济研究会秘书长张立功对本报记者说,不可否认,担保公司对河南中小企业起到了很具体的积极作用。

  “企业在法律的框架内活动,要自律、他律。”在张立功看来,不存在法制缺失问题。“运营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关键是要怎么看?企业有需要,行业能发展,不能政出多头,一管就死。”

  “行业本来就特殊敏感,面临很多的问题,也是现实存在的东西”。一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在电话中告诉本报记者,“政策不明朗,相当有分量的东西(具体的可衡量的法规、政策)谁来拿?怎么拿?都是问题,作为业内人士,我们很焦急,但是又很无奈”。

  “相反,研究机构、行业联盟、媒体等说了、做了很多对行业发展不利的话,抛弃了行业的根源,忽视了行业存在的基础”。这位人士认为,问题为什么会出来,本身的根源在哪里?这些都是各方面应该深思并付诸行动的。

  “从现行融资性担保立法看,我国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管的法律体系建设极不完善”。中国银监会融资担保部副主任文海兴说,“虽然《办法》出台了,有类似于行政法规的性质,但是在法律层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涉及行业监管立法层次较高的法律尚存在空缺”。

  文海兴认为,虽然对融资性担保行设置了很多规则和限制,但几乎没有对违规设置相应的处罚措施规定,包括新出台的《办法》,由于受立法层级局限,也未设定较完善的行政处罚措施。

  “担保业多年来多头管理、实际无人监管的状况,导致行业规模的快速膨胀及风险的聚集和暴露,诸如管理不规范、竞争无序化、业务混乱性等问题较多”。文海兴强调,相对于担保行业复杂、多变的形势发展,尚没有一整套完善的行业准入、日常经营、风险管理、市场退出等相应的实施办法和程序,缺乏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的具体工作程序。(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